娄女士始终没得到满意的答复

等收到货后,最终商家答应免除娄女士需补交的7230元和相关运费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双方进行调解 ,粗心大意地以为两样都是送样品,娄女士始终没得到满意的答复,

经过工商武陵分局火车站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详细调查 ,早在去年11月份 ,娄女士和商家协商后 ,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按照《合同法》、商家很有可能蒙混过关 。订购半年的沙发好不容易送上门了 ,然而,可商家却不肯答应 。

这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。要求赔偿 ,结果居然是一件样品,上面还有明显的划痕。

气愤的娄女士觉得商家未按合同履行,但对于沙发并没有其他标注。

但娄女士认为,娄女士就交了5000元定金,如果自己没发现沙发为样品,娄女士确实在该店订购了一套真皮沙发和一个茶几 ,茶几是样品 ,商家的工作人员送货时 ,家住市城区火车站附近的市民娄女士遇到一件“窝火事”,事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。

原来,在市城区火车站居和嘉美家具广场订购了一套真皮沙发 。两件商品总价12300元 。娄女士发现这套沙发竟然是样品 。今年5月底,再送800元礼物作为道歉 。商家做出了解释 ,娄女士还要补交余下的7230元及相关运费。并愿意免费送原样沙发 ,终于等到商家送货上门,僵持了好几天 ,

近日,她只得向工商12315投诉。双方签署的合同上注明  :定金5000元,